2009年4月28日火曜日

关于育儿支援特别津贴的信息

子(こ)育(そだ)て応援(おうえん)特別(とくべつ)手当(てあて)のお知らせ(おしらせ)


家庭内有2人以上生于1990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内的情况、一次性支付给以下①~③①全部都符合的儿童1人36,000日元。
①①第二个出生的孩子以下。
※所谓「第二个出生的孩子以下」就是、生日在1990年4月2日以后的孩子当中,以年龄最高的孩子为第一数起,第二以下的孩子。
②②出生在2002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之间的孩子。
③③2009年2月1日現在、有「住(じゅう)民(みん)登(とう)録(ろく)」或「已登记在外国人登録原票,持有法定的在留资格(除短期滯在)」。
《申请手续》
从5月11日起会邮送申请书到申请人的户主。请与存折等能确认银行帐号证件的复印、外国籍的人士请附加上外国人登録証的复印、一起郵送申请。(详细情况请参照申请书。)
※申请期间为、2009年5月18日至11月18日。
※此津贴的申请不和「定額(ていがく)給付(きゅうふ)金(きん)」一样,另需手续。
《询问处》
育儿支援特别津贴专线
(只有日語。8:45~17:15。星期六、日、节假日休息。到7月31日为止)
☎ 045-664-3247 、Fax 045-664-2828